配资炒股新手入门 白彦锋: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将为地方发展释放活力与动力
发布日期:2024-10-07 00:29 点击次数:557月4日,南奥社区网格工作站接到某公司负责人梁先生的求助,称其公司部分电器因墙体渗水导致损坏,由于事故责任不清,一直无法追讨赔偿。
■ 改革策论·广东作为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围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从健全预算制度、健全税收制度、完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等方面作出重要部署。
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如何推进备受关注。对此,南方日报记者专访了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白彦锋。他建议,在推进改革中要建立系统治理思维,在优化营商环境、为地方财政扩能赋权等方向上着重发力,同时还要结合新业态的发展及时优化调整税收制度,可以更好助推新质生产力培育。展望未来,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将有助于各地优化财税结构、提升财政实力,为广东等经济大省释放活力和动力。
健全预算制度降低市场主体宏观税负
南方+:推进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是基于怎样的现实基础?《决定》的部署体现了哪些方向和特点?
白彦锋:今年正值分税制改革30周年。从发展理念来看,与过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同,进入新时代,我们更加强调贯彻“五位一体”的发展理念。
近年来我国财政资源统筹能力显著增强,财政更好发挥了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从2012年到2023年间,我国财政支出规模增长一倍多,集中财力办成了很多大事要事,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民生领域投入得到有力保障。而另一方面,从财政收入的影响因素来看,经济整体增速的回落使得财政收入增速下降在所难免,再加上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不断深化,财政收入的增长难度明显加大。
因此,我们谋划新一轮税制改革,建立系统治理思维是至关重要的。从《决定》来看,本轮改革有三个突出方向和特点:一是进一步规范和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二是进一步为地方财政扩能赋权、调动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三是研究与新业态相适应的财税体制,大踏步赶上时代发展。
南方+:《决定》提到,健全预算制度,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这是出于什么考量,有哪些发力方向?
白彦锋:《决定》提出,要统一预算分配权,提高预算管理的统一性。这主要是为了防止“政出多门”,在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的基础上,不断降低市场主体的宏观税负。
在这方面,有两个方向可以重点发力:一是要将预算分配权向财政部门集中,改变目前转移支付大量分散在各个部门、各个部门再向对方转移分配的状况。这样带来的问题不仅导致预算收支链条延长,还将使地方政府对于其自身可支配财力难以预测、进而影响其未来年度的整体工作安排。二是要提高预算管理的法治性和权威性,坚持“无预算不支出”、清理地方隐性债务滋生的土壤。
在财政过“紧日子”的背景下,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有助于将有限的财政资金花在“刀刃”上,确保财政资金更好地向基层三保、研发创新等关键领域倾斜。
优化税制为培育新质生产力积蓄财力
南方+:《决定》还提出,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优化税制结构。在这方面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白彦锋:随着我国社会经济不断发展,我国税制亟待进行适应性优化调整,否则,税制运行反映的数据和信息可能会失真。
例如,去年我国国内消费税同比下降3.5%,容易直观上被认为我国消费不振。然而事实上,近年来我国消费税的税基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汽车制造业占我国消费税收入的10%左右,成品油消费税占比约为35%。当前,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占全球比重超过六成,连续多年位居世界第一位。新能源汽车市场占有率的提升,替代了大量成品油消费。由此可见,尽管消费税数据出现了负增长,但是难掩新能源汽车等产品“异军突起”的火热发展。
此前,为了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我国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给予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在相关行业渡过“幼稚产业”时期后,在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谋划当中,应适时将对新能源汽车等税收政策的正常化回归提上议事日程,为发展培育新质生产力筹集税源、积蓄财力。
循着绿色低碳发展的方向继续分析,我国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已占全球新增装机的一半,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接近全社会用电量的1/3。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去年我国资源税收入同比下降9.4%。我国现行资源税的课税对象主要集中在传统化石能源上。
新旧能源结构“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的发展态势,要求我国税制尽快进行适应性优化,以防止税收作为经济发展“晴雨表”落后半拍。
南方+:《决定》中还提到,强化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财力保障。在这方面,您有哪些建议?
白彦锋:这体现出我国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将继续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增进人民福祉。以卫生财政投入为例,在这方面,忽略人均收入水平和人口基数等国情,简单地通过与国外财政投入比重的比较,以此判断我国的卫生财政投入是否充足,这是片面的。事实上,卫生财政投入和其他任何领域的财政投入类似,并非投入越多、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越高越好。
医疗卫生的财政支出是一种消耗性支出,一些发达经济体在卫生领域的财政投入较多,并不意味着卫生系统就一定更有效率、能够更好地满足人民需求。相反,有时候过多的投入反而可能导致资源配置的低效。在这方面,我们需要警惕陷入“投入锦标赛”的误区,在推进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进程中,避免福利主义“陷阱”。
广东应加快探索适应新业态发展的税收制度
南方+:《决定》提到“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新一轮改革对广东提出了哪些要求?将带来哪些机遇?
白彦锋: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支出责任更加清晰,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体系更加优化,这将进一步调动地方财政的发展积极性。这些举措对于广东等经济大省而言,无疑是重大利好。它将有助于广东实现“减负”“松绑”,减轻地方财政负担,从而释放经济发展的活力和动力。
财税体制改革将在产业经济和财政资金等方面为广东带来难得的发展机遇。一方面,随着新业态的蓬勃发展,广东需要加快探索适应新业态的税收制度,更好地促进产业发展。同时,充实地方财力的举措也将有助于广东财政的进一步发展,为地方经济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和保障。
另一方面,完善地方税体系是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广东而言,这不仅是优化财税结构、提升财政实力的机会,更是推动地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通过完善地方税体系,广东可以更加合理地分配税收资源,提高税收的使用效率,从而为地方经济的发展注入更多的活力和动力。
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地带,广东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财税体制改革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和条件,完全有可能先人一步,成为全国改革的先行者和试验田。
广东应积极探索与新质生产力相适应的财税体制模式。浙江、安徽等省份已经在这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果,如“合肥模式”等。这些经验为广东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启示。未来,广东应勇于创新、敢于尝试,为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贡献智慧和力量。
【采写】南方+记者 黄叙浩 唐亚冰
【设计】陈丽诗
【统筹】黄应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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